“坑爹”“一日游”成投诉重灾区

五一酒店更新时间:2024-04-27 22:28:16

   “坑爹”“一日游”成投诉重灾区

近日,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整治与规范乱象不断的“一日游”市场。记者采访发现,尽管旅行社表示支持和积极使用合同范本,但对其“救市”预期并不看好。

“一日游”的乱象,在旅游一线城市最为突出。今年春节,济南裴女士一家三口从北京火车站门口报名参加长城、十三陵“一日游”。按照与旅行社的约定时间,第二天早上在亚运村某商场门口等候中巴车接,一直等到6时30分也未见接车的踪影,而最终出发时间已经是上午9点钟,旅途中导游给游客的实际游览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去青岛看朋友的管先生,也没经住在栈桥揽客导游的“忽悠”,报名参加崂山“一日游”,游览时间却只有一个半小时,其他时间全被导游带去购物。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很多人都以忍气吞声了之。每次去北京,记者都收到来自北京市旅游部门的一条公共短信:参加北京“一日游”,请选择正规旅行社,不要相信街头小广告。旅行社业内人士称,凡是“坑爹”“一日游”盛行的地方,都有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其中既牵扯到旅行社,还牵扯到黑车、黑酒店餐馆、黑导游、黑景点等一系列利益集团。知情人士说:“因为这条线上的利益群体庞大,所以很难一次性彻底解决。”

“坑爹”“一日游”往往是流动的“买卖”,市场监管不给力,让从事此类经营的人有恃无恐。去年一年,我省总共处罚“黑社”6家,“黑导”23个。在从事导游工作的小郑看来,这个数字,只是冰山一角。

监管乏力,是“一日游”乱象屡打不绝的症结。记者了解到,目前把全省所有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加起来,在岗的只有116人,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在涉及游客权益受到损失方面,非法“一日游”大多是依靠黑景点回扣以及购物分成骗取游客钱财,但是在商业贿赂法中,并没有明确定义多高的定价算是违反法律,执法依据不足,也是很难遏制非法“一日游”组织的原因之一。

记者了解到,很多报名参加“一日游”的散客基本上不签合同,交了钱就跟着车走。以后这个习惯得改改,不仅要签合同,还要签订新版合同范本,这是为游客提供旅游保障的一个途径。新版合同明确取消“一日游”行程中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项目。同时明确,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目前,青岛、烟台、泰安、济南的旅行社,使用的“一日游”范本都是统一的国内旅游合同范本,适用于从一日游到多日游的范畴,内容没有新版“一日游”合同范本所设条款那么有针对性。但是由于新版“一日游”合同使用上没有强制性,如果旅行社不主动提供,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使用新版合同。

省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专家提醒消费者,应对非法“一日游”问题,首先从自身角度提高对非法“一日游”的辨识度,抵制低价诱惑,不盲目听从导游蛊惑高价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再者,消费者还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而不是默默吃亏。旅游管理部门则需要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一日游”市场的检查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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