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车票
  • 汽车票
  • 买机票
  • 订酒店
  • 查公交
  • 站站搜索
  • 车站搜索
  • 车次搜索

梅州市梅江区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梅州市梅江区图书馆
官网
点击查看
成立时间
2007年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民主路井头街5号

基本介绍

梅州市梅江区图书馆位于梅城江北民主路井头街5号梅江区余陈梅冰文化中心大院内。在区委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重视下,梅江区图书馆于2007年成立,内设流动馆、采编室、外借室、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室、过刊室、多媒体电子阅览室等。

梅江区图书馆是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梅州城区文献资源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社会教育中心和图书馆事业中心,采用现代化管理模式,集借、阅、藏于一体,突出客家地方特色。具备了搜集和保存人类文化遗产,进行社会教育、传递科学信息、开发智力资源的职能;承担了为城区群众提供精神粮食和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责任;坚持免费开放服务,坚持开展送书下乡、共享工程惠民活动等,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为科研生产、经济建设等提供信息服务。

2008年6月27日,由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主办的广东流动图书馆梅江分馆正式挂牌成立,为梅江读书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图书资源。同时,设置中文图书借阅室、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室等服务窗口,开展外借、阅览、参考资询服务。

2009年7月采用省立中山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Interlib),实现了采、编、流主要业务自动化管理。

2010年11月开始,参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并建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梅江分中心。2013年全国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荣获“二级图书馆”称号。现除纸质文献外,馆藏电子图书2万册,开通了数字资源服务;配置了电子书借阅机(含移动图书馆);建立了“梅江区客家文献数据库”等,读者可到图书馆阅览、查询。各类文献资源的完善,进一步提高文献信息资源利用力,为读者提供更完善的网络信息服务。

实用信息

免费办证须知

申 办 对 象

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读者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办理读者证,需持本人户口簿或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办理。

办 证 步 骤

1、请读者凭有效证件领取申请表,按各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完整(外地和外籍读者需填写本地住址及电话)。

2、 根据各人所需选择读者证功能(目前暂开通图书外借功能)。

3、 到办证处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相应押金,领取读者证。

注 意 事 项

1、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

2、每位读者限申请一张读者证,新办证读者按功能交纳一定押金。

押金50元,借一册

押金100元,借二册

3、读者证有效期为1年(自办证之日起),期满后须办理验证手续,请携带身份证和读者证到我馆进行验证,逾期不验者,将停止借阅。

4、遗失读者证,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并重新补办新证。

5、需要退证的读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读者证办理退押金手续。

办证指南

申 办 对 象

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读者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办理读者证,需持本人户口簿或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办理。

办 证 步 骤

1、请读者凭有效证件领取申请表,按各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完整(外地和外籍读者需填写本地住址及电话)。

2、 根据各人所需选择读者证功能(目前暂开通图书外借功能)。

3、 到办证处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相应押金,领取读者证。

注 意 事 项

1、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

2、每位读者限申请一张读者证,新办证读者按功能交纳一定押金。

押金50元,借一册

押金100元,借二册

3、读者证有效期为1年(自办证之日起),期满后须办理验证手续,请携带身份证和读者证到我馆进行验证,逾期不验者,将停止借阅。

4、遗失读者证,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并重新补办新证。

5、需要退证的读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读者证办理退押金手续。


建筑布局

图书馆馆舍由北楼、南楼组成,北楼位于“大院”大门入口处,南楼与北楼相对。北楼一层(流动馆、外借室)、二层(地方文献室、过刊室)、三层(会议室、档案室),南楼一层(采编室、书库)、二层(综合阅览室等)、三层(培训室、多媒体电子阅览室)。

标签: 一级图书馆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闽ICP备17003705号-23 huoche3.com 火车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