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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长途汽车站

更新时间:2024-03-28

别名
Tong'anChangtuQichezhan
所在地/隶属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建材园3-1005号

同安长途汽车站,是1951年初,在华侨商办同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美公司”)和民办同溪汽车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站址在同安西桥路34号,1957年迁移至西桥路145号;同安汽车站于1960年迁移至官员山土楼仔角周。

2016年12月20日起,同安汽车站实施整体搬迁。将从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同美路2号搬迁至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北京集美家居3号馆)。车站站房面积约1100平方米,室外车场面积约1800平方米。同安长途汽车站与岛内外各长途汽车站同步联网售票,经营线路覆盖全省各县、市,并辐射到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江西、湖南、湖北等省市。

历史

【前世】前身由陈嘉庚发起创办,1988年建立汽车队

据《同安县志》记载,是1951年初,在华侨商办同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美公司”)和民办同溪汽车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站址在同安西桥路34号,1957年迁移至西桥路145号。

据同安地名专家吴斗兴考证,同安汽车站于1960年迁移至官员山土楼仔角周,沿用至2016年12月20日停止使用。

据记载,1951年至1957年,同安汽车站客货运输均靠过路车;1958年,车站才开始始发班车至泉州、漳州、安溪、集美、角尾(今角美)。1982年至1983年,是同安汽车站发班车较多的时期,日均47班,分别开往福州、漳州、泉州、安溪等地。1988年,同安汽车站建立起了自己的汽车队,拥有客车17辆。《同安交通志》和《同安县志》明确记载,同安汽车站前身——同美公司于1920年在新加坡发起创办,发起人是陈嘉庚和陈延谦,海外各地同安籍华侨纷纷投资,1921年公司正式成立。之后修建了20公里的同美公路,公司经营同安到集美的汽车客运业务。1954年11月16日,为支援国家建设,陈嘉庚先生致函中央,拟将同美公路献给国家。1955年03月16日,周恩来总理来电,对接收同美公司作了具体指示。4月,省运输局根据总理电示,派人与公司协议,重估资产,并正式接办。

【今生】受高铁冲击,长途客运量逐年减少

同安汽车站(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同美路2号)的建筑主体于2000年投用,室内站房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室外车场4000平方米,2012年和2013年是同安汽车站的鼎盛时期,年客运量达到32万人次。之后受高铁冲击,长途客运量逐年减少。如今的同安汽车站每天始发班次仅20个,高峰时期客流量也不过五六百人,班次主要发往漳州、长汀、宁化等地,发往漳州的班次就占了16个。

2008年03月18日,厦门特运车站管理分公司的消息。3月开始,同安汽车站增开同安—龙岩班车,途经集美、杏林配载,每天四班。发车时间:07:50、10:40、14:10、17:30,集美车站顺延20分钟,杏林车站顺延30分钟。车型:大型高二级。

2016年09月26日起,因同安汽车站搬迁,611路、616路、616路区间、622路、623路、632路等6条公交线路调整截短至小西门始发。

2016年12月16日起,因同安汽车站搬迁,600路、606路、607路、609路、613路、613B路、614路、614路区间、619路、633路、637路等11条公交线路调整至乐海公交场站始发。

2016年12月20日起,同安汽车站实施整体搬迁。将从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同美路2号搬迁至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建材园3-1005号(北京集美家居3号馆)。搬迁后,距离沈海高速同安出入口仅2公里,靠近同安新城及国道324复线,所在的同安工业区人流密集,方便工业集中区及周边地区的旅客出行需求。新车站业务将逐步扩容,进站班次将分步陆续增加,新增班次将主要以发往厦门以北方向的班线,如泉州地区、三明地区、莆田地区等省内班线及部分跨省班线。同安长途汽车站与岛内外各长途汽车站同步联网售票,经营线路覆盖全省各县、市,并辐射到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江西、湖南、湖北等省市。车站搬迁后将在原旧车站旁设立临时过渡售票点,同时开通旧车站与新车站及杏林长途汽车站的接送服务,旅客可凭车票免费乘坐。

售票营业时间表

枋湖长途汽车站06:00——22:00

梧村长途汽车站06:00——21:30

梧村长途汽车站行李房 07:00——20:00

集美长途汽车站06:30——22:30

集美长途汽车站行李房 07:00——21:00

机场售票站 07:00——20:40

杏林长途汽车站06:30——23:20

同安长途汽车站06:50——20:30

轮渡票务中心 07:00——22:00

小件寄存须知

1.旅客寄存小件物品,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每件每天收取保管费1元,10千克以上的每件每天收取保管费2元,凭牌领取寄存物品。

2.机密文件、武器弹药、贵重物品、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腥、腐、鲜活物品及有(无)价证券和政府明令禁品等不予寄存。

3.旅客的物品在寄存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参照行包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 寄存物品自寄存之日起,逾期三个月无人认领时,按无人认领处理;容易变质的物品,车站可酌情处理。

地理位置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建材园3-1005号(北京集美家居3号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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